郑州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百度新闻   2023-08-04 13:48:40


(资料图片)

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提出“河湖美、责任明、问题清、机制活、基础实”的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以创建幸福河湖为抓手,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现“河湖美”。分阶段推进实施金水河、龙湖创建省级幸福河湖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创建成功不少于1个省级幸福河湖的目标;有序推进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完成不少于10个市级幸福河湖的创建目标;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结合区域河湖条件,全域开展县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开发区、区县(市)创建成功1个(含)以上县级幸福河湖。

强化河长履责,河长办、成员单位担责,实现“责任明”。各级河长按照“市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周看日巡”要求,定期开展巡河;按照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上级河长对下级进行评价的原则,12月底前组织一次各级河长述职;健全完善河长批示交办问题与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河湖问题“三个清单”(问题、任务、责任)管理机制,有效促进河湖问题解决。

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实现“问题清”。持续深入推动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防止“蚂蚁搬家”式零星采砂现象发生;加强6处已整治完成黑臭水体的长期监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进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做好水质稳定达标工作,推进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水源涵养地建设,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1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清洁小流域)2个。

深化“2432”工作法、“河长+”工作机制,实现“机制活”。持续落实《郑州市市级河长履职尽责“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进一步深化完善河湖长述职、举报投诉处理、问题交办分办督办制度,推进河湖问题高效整治;健全“河长+”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媒体河长、民间河长、网格长、互联网、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工作交接机制,探索建立河湖长工作交接机制,明确交接时限、内容、方式,确保河长职责无缝对接、工作延续有序。

同时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完成13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并在水利部全国河长制管理系统和省河长制系统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加强宣传与培训,实现“基础实”。

原标题:《郑州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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