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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副题)
深圳特区报广州4月14日电(记者 陈行)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自5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明确,人才优粤卡分为A卡和B卡,持卡人在广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
结合高层次人才关切需求,《实施办法》进一步丰富优粤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事项含金量。其一是优化A卡、B卡共同的服务事项10项,涵盖户籍办理、社会保险、便利出行等人才较为关注的领域。在户籍办理方面,明确落户方式,即视同落户地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在社会保险方面,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在便利出行方面,将原A卡专属的便利出行服务扩大至B卡持卡人。
其二是优化升级只针对A卡的服务事项7项。在医疗便利方面,可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指定医院就医;新增职称申报服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新增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新增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特定人群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